Terms of Use and Privacy Policy

Last update: December 3rd, 2025

用户条款

在线订购 (Subscription) 定期授权合约

本在线订购定期授权合约系由 Asteroom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称「Asteroom」或「本公司」) 与贵用户 (包括个人或法人) 所共同订立之合约。

本合约系授权贵用户依本合约条款使用本公司所经营拥有之Asteroom平台(下称本平台)及其软件。

本合约生效日期依本公司对于贵用户之订阅提供确认书之日期或贵用户续约订阅之日期而定。

本条款之内容包括条款本文,以及未来本公司可能发布的各项条款。

 

第一条:订购

  1. 本平台入口网站会提供可用的订购方案详细资料,一旦贵用户完成订购或续约订阅,即表示贵用户同意该订阅的方案详细资料,订购方案包括:
    1. (1) 试用:贵用户可在有限期间,有限制的免费使用本平台,在此方案下,本公司的责任相关之条款则不适用。
    2. (2) 预付:贵用户预先承诺订购特定数量的授权,于限定期间内使用,且贵用户同意在使用之前先预付或定期付款。
  2. 贵用户必须依照所订阅的方案,进行付款:
    1. (1) 预付方案在贵用户之订购期间,价格将不会提高,至于订购价格,则依贵用户订阅生效或续约时入口网站上所公布之价格为准,所有价格可能于任何订阅续约期间时变更,本平台保留所有变更之权利。
    2. (2) 贵用户得选择于订阅后自动续约,或于期间届满时终止。自动续约为预选之选项,贵用户可于期间内随时变更此一选择。
  3. 价格中不含任何税赋,贵用户应支付依本合约应纳以及本公司得依相关法律向贵用户收取该适用的营业税,贵用户亦有责任支付任何适用之所有其他税赋。若贵用户付给本公司之款项依规定必须扣缴任何税赋,贵用户可从应付给本公司的金额中扣除这些扣缴税款,并将其扣缴税款缴交给适当税务机构,但前提为贵用户必须立即取得前述该等扣缴税款之正式收据及本公司合理要求之其他文件,并将其提供予本公司,以便本公司申请海外税额扣抵或退款。

 

第二条:平台服务之使用

  1. 授权使用:本公司授与贵用户于在线使用本平台及其软件的权利,贵用户仅得依照本合约条款使用本平台。贵用户不得对本平台之软件进行还原工程、反向组译、解编或违反规避技术之限制,贵用户亦不得停用、篡改或以其他方式试图规避针对贵用户在线服务使用情况而制定的任何机制。
  2. 贵用户不得将本平台之使用权利之全部或部分以授权、出租、出借、转售、移转、共同使用或以主机服务形式提供予第三方为有偿或无偿之使用
  3. 贵用户同意并保证不得利用本平台及其软件从事侵害他人权益或违法之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 (1) 上载、张贴、公布或传送任何诽谤、侮辱、具威胁性、攻击性、不雅、猥亵、不实、违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或其他不法之文字、图片或任何形式的档案于本服务上;
    2. (2) 侵害他人名誉、隐私权、营业秘密、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其他智慧财产权及其他权利;
    3. (3) 违反依法律或合约所应负之保密义务;
    4. (4) 冒用他人名义使用本服务;
    5. (5) 上载、张贴、传输或散布任何含有计算机病毒或任何对计算机软、硬件产生中断、破坏或限制功能之程式码之资料;
    6. (6) 从事不法交易行为或张贴虚假不实、引诱或教唆他人犯罪之讯息;
    7. (7) 贩卖枪枝、毒品、禁药、盗版软件或其他违禁物;
    8. (8) 提供赌博信息或以任何方式引诱或教唆他人参与赌博;
    9. (9) 滥发广告讯息、垃圾讯息、连锁信、违法之多层次传销讯息等;
    10. (10) 以任何方法伤害未成年人;
    11. (11) 伪造讯息来源或以任何方式干扰传输来源之认定;
    12. (12) 干扰或中断本服务或服务器或连结本服务之网络,或不遵守连结至本服务之相关需求、程序、政策或规则等,包括但不限于使用任何设备、软件或刻意规避本平台之排除自动搜寻之标头;
    13. (13) 对于恐怖行动提供任何实质或直接、间接之支持或资源;
    14. (14) 追踪他人或其他干扰他人或为前述目的蒐集或储存他人之个人信息;
    15. (15) 其他本公司有正当理由认为不适当之行为。

若贵用户违反本条之义务及承诺,本公司有权暂停或终止使用者账号,并拒绝贵用户使用全部或部分服务,贵用户不得异议。

  1. 贵用户同意并保证本平台及其软件之使用不会侵害本公司或他人权益或违法之行为。
  2. 任何资料一经贵用户上载、传送、输入 或提供予本平台时,即表示贵用户同意:
    1. (1) 由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储存或管理该资料,并由本公司及关系企业之搜寻工具进行索引及抓取,并公开刊登、使用于本公司及关系企业的相关系统网络上,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所合作的第三人网站上;
    2. (2) 授权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可以基于公益或为宣传、推广或经营本平台及本服务之目的,进行使用、修改、重制、公开播送、改作、散布、发行、公开发表、公开传输、公开上映、翻译该等资料,并得在此范围内将前述权利转授权他人。
    3. (3) 贵用户并保证本公司及关系企业使用、修改、重制、公开播送、改作、散布、发行、公开发表、公开传输、公开上映、翻译、转授权该等资料,不致侵害任何第三人之智慧财产权或其他权利。

 

第三条: 期间、终止及中止。

  1. 本合约于贵用户之订购届满、终止或未经验收而失效,以较早发生之日期为准。
  2. 贵用户得于期间内随时终止订购,但不论是贵用户终止订购或本公司依本合约终止,贵用户预先支付的平台使用费用,本公司将不会退回。
  3. 若发生下列情况,本公司得终止贵用户在线平台使用之权利:(1) 贵用户违反第二条之约定情节重大者;(2) 贵用户未依本合约支付应付金额。本公司在终止之前会订合理的期间告知贵用户,如贵用户并未在此期间内充分说明并解决导致终止的原因,本公司将立即终止贵用户之使用者账号,并删除贵用户之资料而没有任何保留期间。

 

第四条:智慧财产权及瑕疵担保

  1. 本平台内及其软件之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软件、声音、图片、影片、图表、网站架构、网站画面的安排、网页设计均由本公司或其他权利人依法拥有其智慧财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非经本公司或其他权利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使用、修改、复制、传播、变更、散布、发行或发表相关内容。如有违反,贵用户同意承担因此给本公司和其他权利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2. 本平台及其软件为本公司所开发、设计,并无抄袭、仿冒、节录或改编他人相同或相似功能软件或其他侵害他人著作权之情事。若有第三人主张权利,且经法院判决确定,本公司同意于贵用户实际缴付之金额范围内,赔偿贵用户之实际损失。
  3. 本平台及其软件符合本公司告知之规格,并得正常使用。但因意外、滥用或使用产品之方式与本合约或本公司指引规定不符所产生的问题,或因超出本公司合理控制范围之外的事件所引发的问题,均不在本有限瑕疵担保责任涵盖范围内。本有限瑕疵担保责任亦不适用于因未能符合系统最低规格需求所产生的问题。
  4. 除本合约明示之担保外,本公司不提供一切明示、默示、法定或其他之担保,包括适售性或符合特定目的之担保。
  5. 如果第三方指控本平台软件侵害第三方之专利权、著作权或商标权或非法使用其营业秘密,而对贵用户提出法律主张时,本公司将会协助贵用户提出抗辩或说明。 但若因贵用户使用本平台软件时侵害第三方之专利权、著作权或商标权,或系故意非法使用其营业秘密,致使本公司亦遭第三方提出法律主张时,贵用户亦将须协助本公司提出抗辩或说明。

 

第五条:责任限制

  1. 本公司依据本合约所产生对贵用户之所有索赔限于直接损害,所有请求赔偿金额之上限,为发生诉讼情事之前贵用户 12 个月期间依本合约所支付之金额。
  2. 双方对他方因收入损失或间接、特殊性、附随性、衍生性、惩罚性或惩戒性损害,或是因利润损失、收入、营业中断或商业信息遗失所导致的损害,均不负任何赔偿责任,即使该方已获知该等损害之可能性或可合理预见,亦不影响。

 

第六条:资料保留及删除

  1. 保留

    我们仅在为您提供 Asteroom 服务、Asteroom 合法及必要的商业目的所需的时间内保留您的个人资料,例如:

    1. (1) 维持 Asteroom 服务的性能
    2. (2) 有关新功能和产品的数据为本业务决策
    3. (3) 履行我们的法定义务
    4. (4) 解决争议
  2. 删除

    如果您关闭或要求我们关闭您的账号,我们将删除或以匿名方式处理您的个人资料,使其不再能够识别您的身份,除非我们需要保留某些内容,或出于合法合理的原因仍需要使用您的个人资料。

    以下例子说明法律允许或要求我们保留您的某些个人资料的情况:

    1. (1) 如果您的账号存在未解决的问题,例如未偿还的信用额或未解决的索偿或争议
    2. (2) 为了让我们履行法律、税务、审计和会计义务
    3. (3) 为了我们的合法商业利益,例如防止欺诈或维护安全

为遵守个人资料保护法,任何删除用户个人资料的请求应寄送至support@asteroom.com

 

第七条:营销通讯及退订

有权随时选择不再接收我们发送的促销信息。如果您希望停止接收营销邮件,您可以:

  1. (1) 点击我们发送的任何营销邮件底部的「Unsubscribe」链接。
  2. (2) 在您的账户设置中调整您的通讯偏好。
  3. (3) 直接联系我们:support@asteroom.com

请注意:即使您选择不再接收营销信息,我们仍可能向您发送非促销性质的管理邮件,例如订单确认、密码重置、服务条款更新或其他与您使用我们的服务相关的必要交易信息。

 

第八条:其他约定

  1. 贵用户必须定期造访本平台,以确保了解本平台最新之相关使用条款,本公司保留随时更改相关条款之权利。
  2. 本公司保有随时更新调整本平台及其软件规格之权利。
  3. 为能使用本服务,贵用户需同意以下事项:
    1. (1) 依本平台之提示,贵用户应提供本人正确、最新及完整的资料。
    2. (2) 维持并更新贵用户之资料,确保其为正确、最新及完整。

    若贵用户提供任何错误、不实或不完整的资料,本公司有权暂停或终止使用者账号,并拒绝贵用户使用全部或部分服务。

  4. 贵用户不得转让本合约之全部或一部分之权利或移转使用权。
  5. 如本合约之任何部分经法院认定为无法执行,则其余条款仍具有完整之效果及效力。
  6. 本公司如未执行本合约之任何条款,不视为本公司对本合约权利之抛弃。
  7. 本公司与贵用户不因本合约,而生有代理人、合伙或合资之关系。
  8. 本合约以台湾法律为其准据法。因本合约而提起之任何诉讼,双方同意均由台湾新竹地方法院管辖。此管辖法院之合意,并不禁止任一方当事人就智慧财产权侵害行为,于适当管辖地寻求保全程序或暂时禁制令之救济。
  9. 若发生非任一方当事人可合理控制之原因 ﹝例如火灾、爆炸、停电、地震、洪水、暴风雨、罢工、禁运、劳资争议、民间或军事机构之行动、战争、恐怖攻击 (包括网络恐怖攻击)、天灾、网络流量业者之行为或不作为、任何管理或政府机构之行为或不作为 (包括通过会影响在线服务提供之法律、法规或其他政府法案)﹞,而导致该方当事人无法履行义务时,任一方当事人均无须向他方当事人负责。
  10. 本合约系指双方当事间就其合约标的之整份合约,且取代任何先前或同时存在之沟通内容。
  11. 若贵用户系个人代表某一法律主体接受本合约之条款,即表示贵用户具有代表该法律主体签订本合约之法律权力。
  12. 因本合约所发出予贵用户之通知均须以书面方式提供,并以于该地址收件日期、邮寄回执联所示日期、电子邮件传送日期,或快递送件单或传真确认函上所显示之日期视为送达日期。

贵用户如致本公司之通知,必须寄送至以下地址:新竹市光复路二段二巷47号7楼。

本公司如致贵用户之通知将寄送至贵用户账号中所揭示的联络地址。本公司得以电子邮件或其他电子形式传送通知及其他信息予贵用户。

 

有关本合约及订购的重要说明及解释

订购期间(1个月/1年):

订购期间的计算以日历日为准,亦即自订购生效日至次月/年的前一日止。例如于(1)月(5)日订购(1)个月,则使用期间为(1)月(5)日至(2)月(4)日止。

 

取消订购期间

采定期扣款方式如取消订购,则取消订购日自次月份起算。例如于(1)月(5)日订购(1)个月后,于(1)月(19)日取消订购,则取消订购生效日为(2)月(5)日。

 

年约优惠的取消

原订购年度使用权,如于使用期间取消,则费用的计算改采月计算,经重新计算后,如有溢付,本公司将会退还贵用户,如有不足,贵用户应补足差额。

例如月约维100元,年约维1,000元,贵用户自(1)月(5)日订购年约一年后,于(12)月(1)日取消订购,则取消订购日为(12)月(4)日,订购期间共计(11)个月,依照月约计算的使用费用维1,100元,则贵用户应补100元给本公司。

又例如月约维100元,年约维1,000元,贵用户自(1)月(5)日订购年约一年后,于(5)月(1)日取消订购,则取消订购日为(5)月(4)日,订购期间共计(4)个月,依照月约计算的使用费用维400元,则本公司将退还600元予贵用户。

 

Gift Card 的使用方式

贵用户一旦使用Gift Card作为支付方式,则儲存于Gift Card的款项无法退回,亦不得用以購買本公司的其他產品。

 

Asteroom软件用户授权协议

 

本许可协议为Asteroom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steroom公司」)授予您合法使用本软件程序 (「本软件」) 之协议书,如果您不同意此协议中的任何条款,请不要安装,拷貝或使用「本软件」。您于使用「本软件」时,视同接受并充分了解本授权书内容。

 

  1. (1) 智慧财产权

    「本软件」及包装内含之资料与文件之一切智慧财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等)均维「Asteroom公司」所有,或维「Asteroom公司」合法有权使用,并受相关法令所保护。

     

  2. (2) 授权使用权

    您仅被授权于单—装置使用「本软件」,不得同时于该单—装置外使用「本软件」。

     

  3. (3) 拷貝权限

    「本软件」及其所附文件均维「Asteroom公司」之产品,其版权维「Asteroom公司」所有。「Asteroom公司」仅授权您基于备份用途复制「本软件」乙份供您个人备份留存之用,其他复制行为—律禁止,备份亦不得与「本软件」同时使用。

    您不得将「本软件」出售、出租、拆解、还原工程、复制、翻译、改编、衍生,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取得源代码,亦不得将「本软件」用于本协议规定以外之用途。

     

  4. (4) 企业用户

    若「本软件」需安装于一台以上之装置使用,应经「Asteroom公司」另外授权,请洽「Asteroom公司」或当地总代理商,另外购买额外之使用授权。

     

  5. (5) 隐私权政策

    本隐私权政策解释「Asteroom公司」将蒐集您的何种个人资料,「Asteroom公司」及其他公司将如何使用它們,以及蒐集资料所可能使用到的追蹤技术。当您使用「Asteroom公司」的网站或 apps 时,「Asteroom公司」蒐集您的个人资料用来改善「Asteroom公司」的服务品质。「Asteroom公司」有权随时增删修饰本隐私权政策,任何增删修饰后之本隐私权政策将会在网页 or apps 下载网页公告,公告时间维即时生效日。

     

    「Asteroom公司」蒐集的资料

    (1) 自动蒐集:当您拜访「Asteroom公司」的网站或使用「Asteroom公司」的 apps,「Asteroom公司」将自动取得并记录有关您的计算机或手机以及您活动的资料。这些资料可能包括:

    • 您计算机或手机的IP位址
    • 您的计算机或手机(例如型號、网页浏览器或操作系统)的技术信息
    • 您的偏好及设定(时区、语言等)
    • 您计算机或手机的独特ID号码
    • 您手机的地理定位 (若您同意被蒐集具体的地理位置资料,或—般地理位置自动搜寻)
    • 您浏览「Asteroom公司」网站或使用「Asteroom公司」apps 的时间,以及您使用的服务及特色

     

    (2) 您选择提供的资料:为了使用某些服务或利用特别的优惠服务,您可以选择去设立—个账号并且提供「Asteroom公司」某些信息。这些信息可能包含您的姓名、产品序号或信息、电子邮件信箱、电话号码您可以选择不提供「Asteroom公司」任何的个人身份资料,但您可能因此而无法使用「Asteroom公司」提供的某些服务。

     

    「Asteroom公司」如何使用您的个人信息:

    「Asteroom公司」使用您提供的资料来改善服务品质、为您提供个性化的服务、提供特别折扣、更了解「Asteroom公司」的用户、诊视并修复问题、以及买卖及展示可能与您有关连的广告。

    电子邮件信箱:「Asteroom公司」只有在允许您登录您的账号时、寄出确认函时(为注册及购买服务等用途)、为服务而寄出讯息时,才会使用您的电子邮件信箱。「Asteroom公司」也会在回复您的用户服务咨询时使用您的电子邮件信箱。

     

    电话号码:「Asteroom公司」只有在寄送您要求的SMS讯息时才会使用您的手机电话号码。

     

    广告商:广告商及广告活动使用追蹤技术来蒐集有关用户计算机或手机或其他在线活动(例如网页浏覽及进行的搜寻)的信息,如同—般的地理位置定位及使用信息来展示针对性广告给用户。当您使用「Asteroom公司」的网站及 apps 时,「Asteroom公司」有时会允许这些广告公司来蒐集这些信息,使广告商能对您展示针对性广告。

     

    法律事项:「Asteroom公司」可能会使用或揭露用户的信息于:回复法律上的请求,例如传票、法院裁定、或政府机关要求;符合法律的规定;有关于诉讼威胁;调查或举報非法活动;保护PENPOWER、「Asteroom公司」的客户、「Asteroom公司」的网站及 apps、以及「Asteroom公司」的网站及 apps 用户的合法权利;或执行「Asteroom公司」权利或防御「Asteroom公司」的主張。因公司改组(例如买卖或合并)「Asteroom公司」也可能移转您的资料给另—家公司。

     

    手机IDs:

    如果您使用app,「Asteroom公司」会利用您的手机IDs(制造商使用在手机上的独特辨別)来分辨您的身份,而非用cookies。

     

    Apps:

    如果您装置了「Asteroom公司」的任—个 apps 在您的手机上,您对这个 app 的使用将适用「Asteroom公司」app 授权合约。

     

  6. (6) 赔偿责任

    您同意承担「Asteroom公司」因您违反本协议所生之—切损失、成本支出、债务、和解金额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費用),并保证将赔偿「Asteroom公司」前开費用。

    在任何情况下,即使是Asteroom公司有知悉发生损失的可能性,「Asteroom公司」亦不对该知悉之可能性负担任何损失责任。

     

  7. (7) 第三方提供物

    本软件可能允许您存取第三方之内容、软件应用程序及资料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多樣化网络应用程序(「第三方提供物」),并与之互通。您对于任何「第三方提供物」之存取及使用,以您与该第三方提供物所約定之相关条款及其所屬国家的著作权法维依据。

    「第三方提供物」不归「Asteroom公司」所有或提供。「第三方提供物」可能随时因任何理由修改或停止提供服务,「Asteroom公司」不会控制、维其担保或承担「第三方提供物」所衍生的任何相关责任。您与任何第三方就「第三方提供物」所达成的任何协议,包括所涉的隐私权政策和您个人信息的使用,商品及服务的交付和付款及与该第三方有关的任何其他条款、条件、保證或声明,概屬您与该第三方之间的行为,由您应自行考虑承担使用「第三方提供物」的全部风险或责任。

     

  8. (8) 不承诺担保

    一套装软件处理资料的效果与其所处环境的软硬件条件息息相关。「本软件」系经过「Asteroom公司」严謹的开发及严格测试后始发布,但「Asteroom公司」仍无法测试所有情形的排列组合的软硬件环境,故「Asteroom公司」无法承诺亦无法担保您在安装及执行「本软件」时,完全沒有任何的资料遗失、損坏,或者其他种类损失的风险,您必须了解使用「本软件」过程中所要承担的风险。

    「Asteroom公司」按照法律的最大许可限度,提供您「本软件」和任何对「本软件」的支援服务。但「Asteroom公司」不担保「本软件」及包装内含之资料沒有任何缺陷或错误。「Asteroom公司」对于任何間接的、特殊的、偶发的而引起的損害,包括但不限于利润的損失、商誉的損害、工作中斷、当机或故障、及其他商业上使用「本软件」帶來的商业危害或損失不负责任。

     

  9. (9) 责任的限制和赔偿

    尽管您可能由于任何原因引起一些損坏,「Asteroom公司」仅对明示的书面承诺负担责任,基于本协议,对您的赔偿应该仅限于您已支付「本软件」的费用维限。

    在任何情况下,即使是Asteroom公司有知悉发生損失的可能性,「Asteroom公司」亦不对该知悉之可能性负担任何損失责任。

     

  10. (10) 禁止转授权

    您基于本协议所获得的授权许可,不得再行转让或转授权他人使用本软件。

     

  11. (11) 合意管辖

    关于本协议书所生之争议,Asteroom公司及您均同意以Asteroom公司所在地之法院维第一审管辖法院。

     

  12. (12) 其他

    本协议书中如有任何条款不具法律效力,并不会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以及其他条款在法律上的执行效力。